我所代理的王某某涉嫌故意伤害致死案,律师作为王某某的辩护人,自侦查阶段代理至一审终结。2018年接受委托时,被告人王某某年仅20岁(1998年出生),基于信任,家属将案件全权委托于我所办理。
办案期间,为与被害方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谅解,辩护律师付出了艰辛的努力,并最终获得被害方家属认可。同时,辩护律师也与法院、检察院保持着良好、有效沟通,取得了公、检、法的一致好评。
最终,本案在没有任何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情况下,由济南某基层院综合考量,根据罪责刑相适应原则,采纳了我所律师的辩护意见,将被告人王某某破格在法定刑以下判处5年有期徒刑。本案于2020年5月底作出判决结果,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。
本案的结果是令人满意与欣慰的,王某某及其家属对我所及我所律师感激不尽。而我所律师积极履行辩护职责,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坚持不懈、创造良机、永不言弃的精神也将延续下去,此为辩护人职责的应有之义。